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垃圾分类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李社生)   啃完的大骨棒属于厨余垃圾吗?用过的餐巾纸能否放到厨余垃圾里?……12月21日,在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的辖区内,地铁站进出口、候车亭等地,一些披挂绶带的志愿者向过往行人或候车群众宣传着垃圾分类的知识。
        《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提高辖区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按照市、区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中华路街道12月21日上午联合翔龙环境公司一同在全街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在华南广场地铁口,一位志愿者拿着宣传单向出站旅客讲解着厨余垃圾分类知识:一般人认为大骨棒、用过的餐巾纸,都可以归类为厨余垃圾,但按照《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中的分类要求,这些都是不可回收垃圾。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中华路街道30个社区通过悬挂条幅、培训会、发放宣传单(宣传册)配合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牢树《条例》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性,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与此同时,街道还组织志愿者进行入户宣传。
        下一步,中华路街道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以《条例》内容和分类知识为主题,针对不同群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每个投放点位配备1名督导员,定时定点在分类点位对居民进行宣传督导,加强源头分类管理,准确投放。组织社区干部、垃圾分类督导员、党群志愿者等群体开展多轮次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条例》培训,对《条例》条款进行解读,提升基层依法开展垃圾分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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