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下馆子,吃撑事小,吃剩事大!

点菜多了,没吃完会被罚


        “同事生日,我们一起去吃饭。每人一个工作套餐,再加了两三道菜。”在广州一外企工作的文静和三四个同事一起午餐庆祝。“都要吃撑了,快吃完了才发现还有一个生日蛋糕要‘消灭’掉。”她说。结果那天大家都吃太多太饱了。如果说吃撑了是小事,那么在以后,“吃剩了”也许才会摊上大事。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
        吃不完,可能要收你的“厨余垃圾费”
        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有网友认为,此举可有效避免浪费食物现象,非常赞成和支持,吃不完还可以打包等等;也有网友指出,食物是消费者自己花钱购买,即使浪费餐厅也无权再次收费,更何况餐厅还有可能做出难吃的菜式。
        在接受央视《新闻1+1》的采访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表示,“食物浪费”的数据不仅来自餐厅和饭店,还要来自家庭和食堂。
        他介绍,在其他国家,有专门研究本国食物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其中衡量的标准除了食物的生产供应以外,还要包括食物的损失和浪费,“所以浪费是衡量国家食物系统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方面鼓励“消费者适度点餐”,一方面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也将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对此,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表示,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是一种抑制消费者浪费现象的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定量收取还是定额收取、是否需要划分阶梯额度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
        而对于餐饮企业的诱导消费点餐行为,比如餐单上不提示菜量规格、服务员不提醒客人“点多了”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等情况……草案也作出了要求,明确了相应措施,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并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性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河北、安徽等地也规定“要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在12月15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开始施行,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等,该条例也是广东省内首部反餐饮浪费法规。在采访中,广州的餐饮市场纷纷推出制止饮食浪费的“妙招”,提醒食客节约点餐。如在店内摆放宣传标识,菜单也设置了很多一位用的菜品,提倡节约粮食、适量点餐。在客人点餐时,服务员也会以“n-1”为原则,建议客人合理分次点菜,避免浪费。还有酒店秉承“现点现做”“少而精”的膳食文化,鼓励服务人员加强提醒客人适量点餐,并主动提供环保打包服务,引导客人健康理性消费。此外,早餐和自助餐也皆以现点现做的形式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浪费。
        “点少了面子过不去”,公务用餐如何界定浪费?
        叶先生是一名地产公司的销售主管,据他介绍,他的职业跟“吃喝”经常相关。在销售季节里,少不了跟各种客户、潜在客户以及团队吃喝,他介绍,“一顿饭下来,经常10个人点12、13个菜,怕点少了大家吃不饱,自己工作没做好。”
        反对浪费容易达成共识,如何确定道德标准?如何上升到“法治层面”的督促和监管?
        对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所长成升魁表示,“反食物浪费”可集中在特殊场所、特殊消费群体,比如婚宴、群体聚餐、商务宴请上,从法律层面的加强和要求,各个地方进一步制定相关规定。
        据他介绍,目前餐厅企业对于点餐的诱导和误导有所减少。在实际点餐中,总是有多点的。聚餐的情况下,“多点”的比较多,很难界定。“比如去一个地方吃饭,很难知道这个餐厅的菜量?”他建议,执法部门应该加以区分。大型聚会的点餐要有标准。浪费的原因有主观的和客观的,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则指出,消费端的食物浪费问题,可遵循分步骤审慎推进原则。她建议,初期更宜采用激励性措施,例如规定餐饮服务者可以对实现“光盘”的消费者予以适当奖励等;下一步则要改革垃圾处理收费计量标准,从“定额制”垃圾处理转向“从量制”垃圾处理,让垃圾制造者为自己的垃圾“买单”;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考虑逐渐推进餐饮等公共领域的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倡导爱心捐赠
        此外,草案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
        据悉,《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明确可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
        在12月23日发表的人民网评中就指出,我国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需要通过立法整治浪费行为,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怎么点,怎么吃,怎么促成食物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才算是真正促成不浪费,这其中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珍惜食品,我们就可以从今天开始。(应受访者要求,文静、叶先生为化名)
        餐饮浪费日益严重?
        权威报告列出“反食品浪费指南”
        片面追求“上档次”,用餐“只点贵的,不选对的”;剩饭剩菜不打包;自助餐消费时超量取餐,“把花出去的钱吃回来”……这些浪费行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组“点名”了。
        在23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作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分析了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粮食损失浪费情况,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报告指出,我国餐饮浪费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我国餐饮业发展迅速,餐饮企业已达670万家,2019年营业收入高达4.6万亿元,餐饮浪费日益严重。食品浪费在每个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四节”食品浪费尤为突出。
        调查问卷显示,75.1%的受访者认为消费环节浪费最严重,认为商务宴请(42.1%)、公款消费(26.7%)、学校食堂用餐(14.3%)和亲朋聚餐(11.9%)是餐饮浪费主要场景。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份调研指出,城乡婚宴酒席浪费40%以上,出生宴等各类“事件性宴聚”浪费30%左右,商务宴请浪费30%至40%,朋友聚餐浪费40%左右。
        对此,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解决餐饮浪费问题,需要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树立并践行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管控,继续对公务消费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以公务用餐引领社会消费文明;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不同类型企业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实行监测计量,按量实行阶梯收费。
        ●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科学合理设计宴席和菜单,调整菜品数量、分量,主动提供“小份”“半份”等人性化、合理化服务;要完善精细化管理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预测就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要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对消费者履行提醒义务,对于明显超量的需求及时提醒,对节约的消费者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健全餐饮质量反馈制度,减少因饭菜质量、口味因素导致的食物浪费。
        ●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餐饮消费理念
        在家中形成不挑食、不剩饭、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良好习惯;在外就餐做到科学饮食、适度点餐、节俭就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抵制食物浪费。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南都周刊》、光明网等报道
        外出就餐咋点菜?这份攻略请收好!
        看着菜单上诱人的图片,选择困难症发作,不知道点哪个菜,也不知道点几个菜合适。别着急,你可以参考下面这份攻略:
        个人点餐要荤素搭配,可一荤一素,或者半荤半素,不超过3个菜,主食适应个人饭量即可。(一个理性的人,应该能准确判断自己的胃口。)
        2-3人就餐,建议点半份菜、小份菜或冷热菜拼盘。
        如果是多人聚餐,建议用“N-1模式”,学会“三分化”。“N”表示聚餐人数,如10个人就餐就点9份菜。而“三分化”指的是多人聚餐时,荤菜不要超过点菜数量的1/3,素菜要占到点菜数量的1/3,剩下的1/3可以点豆制品、菌菇类食品、藻类炒菜、凉拌菜和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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