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据新华社成都12月21日电21日,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经调查,这是一起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导致电力故障引发的森林火灾。
        3月30日15时35分许,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发生森林火灾,致使参与火灾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这起森林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3047.780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31.12万元。
        经查,“3·30”森林火灾起火直接原因为:110千伏马道变电站10千伏电台线85-1号电杆架设的1号导线预留引流线(长约1.9米),受特定风向风力作用与该电杆横担支撑架抱箍搭接,形成永久性接地放电故障(时长16分钟零3秒),造成线体铝质金属熔融、绝缘材料起火燃烧,在散落过程中引燃电杆基部地面的杂草、灌木,受风力作用蔓延成灾。火灾性质为:是一起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导致电力故障引发的森林火灾。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提出了责任追究建议,分别移送四川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经调查组报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对西昌市马道供电所农网综合组马道片区组员兼10千伏电台线施工现场安全员余顺凯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凉山州安宁供电公司等6家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国家电网凉山州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马道巡线组组长杨昌雄等相关企业的16名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以及经济处罚。经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省委同意,决定责成凉山州委州政府、西昌市委市政府等12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认真整改;对州、市、镇及相关单位的2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调查组还从16个方面对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了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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