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   昨日,金普新区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金普新区先进街道七里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唐忠钰、副书记薛旭东违反廉洁纪律,骗取村集体资金,使用村集体加油卡给个人车辆加油问题。
        2016年2月27日,唐忠钰在大连燕宝汽车有限公司为其个人使用的轿车办理了金额为30000元的维修保养卡,后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另,薛旭东用村集体资金为其亲属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维修费510元。2017年7月至12月,唐忠钰违规使用该村集体加油卡为其个人使用的车辆累计加油21次,合计8801.74元。唐忠钰、薛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德刚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个人消费购物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间,张德刚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累计29528.4元,其中29250元用于购买香烟、278.4元用于购买饮料和食品。张德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武装部长马晓光、森林消防队队长李忠育违反工作纪律,防火期值班午间饮酒问题。
        2019年4月6日中午,马晓光作为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值班领导,带领成员李忠育、王全秀在街道宿舍内用餐饮酒。其间,马晓光接到火情通知,三人赶至现场,饮酒状态参与防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且马晓光还有多次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造成不良影响。马晓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忠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全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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