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2016年至今大连中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26件


        晨报讯(李丹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近日,大连中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办理破产提速增效工作”推进会,会议就当前破产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推动我市破产审判事业向更高的层次迈进,推进破产审判实现市场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近年来,大连中院破产审判逐步走向成熟,积累了许多先进经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充分运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措施,有效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破产审判质效连连提升,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了破产审判的积极作用。
        据统计,2016年至今,大连中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26件。其中,仅东北特钢、大船海工、大化集团和大连机床4件重整案件的债务规模就达到1370亿元,涉及债权人4200余家,涉及职工15000余人。破产审判在有效盘活资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大连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深化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运用破产重整盘活企业,不断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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