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年起实施

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将涉嫌违法


        明年起,在大连受保护的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等行为,不再限于道德范畴,而是直接涉嫌违法。《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法规范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日前,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共六章五十八条,立足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分别从保护对象的申报批准、保护名录、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对象的保护与利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做出详细规定。
        
    ■名词解释
        ①历史城区:是指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需要保护的地区;
        ②历史片区:是指建成历史悠久、历史格局犹在、保存有一定文物古迹,但不具备作为历史城区的城市区域;
        ③历史文化风貌区:是指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较完整地体现本市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地区,但不具备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区域;
        ④历史环境要素:是指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应保尽保”
        为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现“应保尽保”原则,《条例》重点确立了三项保护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名录保护制度,规定“本市应当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历史城区、历史片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应当纳入保护名录”。
        二是建立预先保护制度,提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尚未得以认定的,以及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线索中发现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经专家评估论证,并由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对象,均可作为预先保护对象先行保护。
        三是确立了名城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为历史城区、历史片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风貌区的保护责任人”。对于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由于产权情况比较复杂,《条例》针对国有历史建筑和非国有历史建筑两类情况,区分了五种不同情形作出详细规定。
        同时《条例》从三个方面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一是从资金方面“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出资、捐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二是从参与途径和渠道方面“鼓励通过成立公益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提供保护线索等形式参与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三是从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鼓励开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
        “八类活动”在红线之内被明令禁止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历史城区、历史片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传统街巷、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四、修建损害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损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六、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变原风貌的维修或者装饰;
        七、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破坏本市历史风貌最高罚百万元
        《条例》第五章明确了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执法机关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破坏预先保护对象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
        三、未经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或者经批准进行上述活动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
        四、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
        违反前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并处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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