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大女婴坠楼受伤父亲拒绝住院治疗


        近日,河北石家庄“4个月大女婴坠楼,父亲拒绝住院治疗”一事引发关注。12月8日,记者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儿童部获悉,坠楼女婴现正在省儿童医院ICU接受治疗,其父没有陪同。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关于其父监护权问题正在走相关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商讨其父是否还具有监护权。
        事件还原
        女婴坠楼受伤   父亲拒绝住院治疗
        11月30日,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婴躺在金属防护网上,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纸尿裤,快递员发现后将其抱起。现场群众表示,“女婴是从5楼坠落的”。随后,女婴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女婴脑部有出血,肺部、肾部等多处受伤。然而,女婴的父亲拒绝住院治疗,坚持把孩子带回家。
        有志愿者到女婴家中探访,发现孩子躺在发霉的床上,但女婴父亲不同意志愿者为孩子更换衣服和被子。对于为什么要把孩子带离医院,女婴父亲称,自己学过婴儿护理,做过保姆、护工等工作,“这是我的强项”。此外,他还表示医院细菌太集中,家里环境会好很多。据邻居回忆,女婴刚出生没几天就曾坠楼,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孩子父亲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上次女婴坠楼后自己已听从他人建议在阳台上装了护栏。
        事件进展
        街道:女婴已住院   公安机关已立案
        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称,11月30日中午,女婴坠落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专班,每日到其家中看望,督促治疗。因女婴父亲拒绝治疗,工作人员分别于12月2日和12月5日带着女婴到医院检查治疗,后均被其父亲带回家中。
        经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于12月4日14时将女婴母亲魏某送往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于12月7日22时将女婴送往儿童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按程序对魏某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相关部门已经启动社会救助程序。
        医院:女婴重度颅脑损伤   生命平稳反应迟钝
        总台央视记者也采访了女婴所在的河北省儿童医院重症医学内二科副主任医师黄波。他表示,女婴因从高空坠落,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此外,女婴背部皮肤有刮擦伤、肺部有挫裂伤。
        经过检查,没有发现其他肢体有骨折情况。目前,女婴生命体征相对平稳,但是反应有些迟钝,需要密切观察出血和感染情况。医院对女婴已经有较明确诊断,也制定了详细的系统性治疗方案。
        现场探访
        防护网被砸出坑形
        12月8日,记者来到河北石家庄4个月大女婴坠楼的事发地。女婴当时掉落在一楼的防护网上,防护网有明显的凹陷。记者走近发现,防护网外围密布尖锐的金属杆,如果当时婴儿掉在上面,后果不堪设想。
        住在1楼的邻居称,事发前有书本、辣椒酱等物品被扔下。12岁的邻居小闫说,当时听到咣当一声,看到是婴儿掉下来自己被吓哭了。女婴的家为两居室结构,杂乱不堪,女婴被扔出的窗口在厨房内,现已安装上防护栏。
        相关采访
        女婴父亲:女儿没打过疫苗也没上户口
        12月8日,女婴父亲郑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不在场,仅有小女儿和患有精神疾病妻子在家。郑先生48岁,妻子比他小4岁,两人2012年结婚,共育有两个女儿。郑先生说妻子怀第一胎时就有疑似产后抑郁的症状。郑先生说,妻子不愿意去医院,小女儿在家出生,他负责接产,既没打过疫苗也没上户口。
        记者从河北省妇联了解到,妇联已启动救助程序。石家庄救助站方面称,孩子母亲因精神疾病,已入住石家庄市八院进行治疗。12月5日,在石家庄市救助站工作人员陪同下,婴儿到河北省儿童医院进行检查,经查,颅内出血、肺部损伤。石家庄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称已提供尿不湿,奶粉等用品,将持续关注婴儿情况。
        河北省妇联:正在商讨其父监护权
        12月8日下午,记者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儿童部获悉,因婴儿父亲拒绝进一步检查,签署了《放弃治疗协议书》已回家。关于其父监护权问题,河北省妇联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商讨其父是否还具有监护权。友谊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警方正在介入处理中,关于女婴父亲郑先生当前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记者采访律师认为,该女婴的父亲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女婴生病,其是否应当住院治疗,在该女婴父亲的监护人权利未变更之前,其有权做出决定。
        
    ■声音
        儿童保护,任重道远
        说一个冷知识:虐待儿童,既可以是直接的作为,也可以是间接的不作为。也就是说,并非只有直接打骂才是虐待。即便没有直接的加害行为,只要是因监护人的懈怠,间接导致了儿童遭受身心损害,也一样是虐待。这是对监护责任的不履行,是应当作为的不作为。在绝大多数网友看来,比起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婴母亲,看似相对正常的女婴父亲,问题可能更大。
        人们常说,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可如果继续在这样的环境生活下去,这个年仅4个月的小婴儿,能否顺利撑过她的童年,都还是一个问题。这一事件曝光之初,官方的回应“已申请救助,正开会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法”被认为不够有力。而难处之一就在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妇联,其实都没有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其父母,也没有权力对儿童的未来生活进行干预和长久性的照顾。
        想要保护儿童不被虐待,怎么这么难?有研究人员将这一现状概括为“高容忍、低惩处、无跟进”。高容忍,说的是在法律上认定为虐待行为,需要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多严重算严重?进入司法途径的案件,多是造成儿童重伤甚至死亡的恶性案件。低惩处,指的是相比于虐待行为的恶劣,相关法律对既有行为的惩罚相对轻微,对潜在犯罪的威慑还很不足。换句话说,犯罪成本太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跟进,就是说在事件发生的当下,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缺乏更进一步的保障。全民关注时,一拥而上,热度过后,人走茶凉……更要命的是,即使孩子的父母被起诉收监,在出狱后还是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尚未成年的孩子也往往只能再次回到家庭中。
        无论是法理还是实践上,都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这不意味着,我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摸着石头过河。事实上,我国香港地区在防止儿童遭受虐待方面,就有着丰富的先进经验可供参考。香港地区制定了《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前后多次修订,最新一版于去年修订,今年开始实施,规定指出无论是官方的社会福利署还是民间的社会机构,在接到虐童的举报电话后,通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均能主动介入事件中;虐童事件确认发生后,会有专家组共同探讨,其间包括医生、社工、心理学家对受虐儿童进行心理评估,由此来决定孩子以后的去向;受虐儿童经过评估后除了被送回家,还能去寄养家庭生活或者是   “儿童之家”,均由政府买单。
        相比较而言,内地的儿童保护任重道远,但也并非无能为力。比如,相关部门可以提起公诉,剥夺涉事父母的监护权。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撤销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一个月后,我国出现了第一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成功的案例。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了十岁女童邵某父母的监护权,而该女童的遭遇,是被亲生父亲性侵多年。
        回到“石家庄坠楼女婴”这个事情上来。目前,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妇联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多方努力之下,这名女婴已经得到较为及时的救助,这是不幸中的万幸。甚至有消息称,由于参与报道的媒体以及自发探望的爱心人士较多,院方一度负担过重。与此同时,仍有大量网友通过网络表达关注,渴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人们迫切希望该女婴在康复出院后也能够得到妥善的对待,尤其是这一事件的热度散去、关注减少之后。但愿这位小朋友,以及千千万万个像她一样遭遇过摧残的小孩,都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本版图文综合央视新闻、《新京报》《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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