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泄露成都确诊女孩隐私信息,被警方处罚


        12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12月7日23时许,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对散布泄露赵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对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疫情中,赵某某的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干扰了疫情防控的正常开展。“面对信息违法传播、人身攻击、恶意中伤、诋毁等恶劣行为,信息主体应当果断依据法律保障自身权利。”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颖妍认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信息使用人处理个人信息应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主体的安全。据《人民日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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