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紧缺人才快来申报薪酬补贴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根据《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有关规定,大连市人社局就开展我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本次薪酬补贴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包括:(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且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9-2020)》确定的岗位标准条件,并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同时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一项。(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且认定为我市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青年才俊。(三)2015年以来,被我市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申报了2019年度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的;被我市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此次薪酬补贴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岗位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荣誉专利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开展综合遴选。全市每年遴选本地的紧缺人才200人给予薪酬补贴。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分3年发放,年度补贴比例分别为30%、30%、40%。
        
当前为第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