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发布实施意见

中小学每学年要安排研学旅行


        12月7日,大连市教育局等10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20〕53号),指出,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每学年安排1至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1至3天,初中一、二年级1至5天,高中一、二年级1至7天的研学旅行,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主要措施
        时间:原则上每学年安排1至2次
        制定研学旅行课程规划。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规划。各中小学校要把研学旅行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春(秋)游、军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统筹考虑;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每学年安排1至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1至3天,初中一、二年级1至5天,高中一、二年级1至7天的研学旅行,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课程:有历史有文化有安全教育
        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主要包括革命传统、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民族文化、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农业与现代化建设、科普教育、劳动教育、国防体验、安全教育、生态文化、国际理解和成长实践等方面。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方式:采取参观考察亲身体验等方式
        规范研学旅行实施方式。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为主导,联合相关基地和承办机构,采取游览参观、学习考察、主题探究、亲身体验等方式,融专题研究、访问调查、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同伴互助为一体,将研学旅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研学旅行育人功能,发挥研学旅行与校内课程不同的育人价值,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管理:加强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规范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管理。探索建立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旅行社或相关机构)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相关服务标准,建立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
        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经费方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减免政策
        提出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形成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学校对活动过程中吃住行等费用应做到精准核算,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告知活动方案、安全举措和收费项目等,并取得学生家长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研学旅行活动顺利进行。学生研学旅行的费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收取,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对于中小学研学旅行通过公路、水路、铁路出行的,严格执行相关部门优惠政策,铁路部门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旅部门协调相关文博场馆、A级旅游景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实行门票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区、点)、基地(营地)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对我市符合《大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大教发〔2019〕39号)认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政策。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研学旅行的个性化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
        安全保障方面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责任到人
        各地区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文旅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研制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并审核其资质。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餐饮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督。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与,要为每班配备不少于三人的随行教师,并安排校医或聘请医护人员随行。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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