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申报

补贴分3年按照每人总额10万元、15万元、20万元标准发放


        大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根据《大连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有关规定,本市将开展2019年度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①在我市注册并纳税企业中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上全职工作,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人才。
        ②在连企业中经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青年才俊。
        ③申报人员需与我市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遴选条件、数量及补贴标准:
        ①按照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或设计水平、为提高企业经济社会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等标准,同时考量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薪酬水平、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开展综合遴选(详见评审方案)。
        ②全市每年遴选300名左右。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但不足2.5倍的,遴选200人左右;达到2.5倍及以上但不足3倍的,遴选50人左右;达到3倍及以上的,遴选50人左右。
        ③补贴分3年按照每人总额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期满后不可重复申领,并与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人才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等不重复享受。
        通知明确,根据每家企业拥有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骨干技术技能人才总量,确定年度申报人数:少于5人的,可按实际数量申报;5至10人的,一次最多可申报5人;多于10人的,一次最多可申报10人。申报程序将按照个人申请、企业初审、地区审查、审核遴选、公示、发放奖励等步骤进行。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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