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安分局发布通告:

这部分投资者请提供证据材料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于2019年10月21日对东方成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加快案件推进,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利益,12日,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东方成安专案组发布了《东方成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根据该通告,通告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者和尚未核对账目、制作笔录的理财经理(含兼职),应于2020年12月11日前,到中山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并制作笔录。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据或核对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需提供证据材料详情可关注“大连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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