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专交会上公开庭审

公众关注度高,许多人站两小时旁听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齐芳芳)   在昨日的专交会现场,一场知识产权案件的公开庭审现场挤满了人。这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专交会现场设立的知识产权临时法庭,许多人站着听完了两个小时的庭审,可见公众对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判定的关注度。
        法庭现场审理的是关于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一案。本案有一个原告,两个被告。原告称2013年某公司申请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2019年将专利转让给原告,并约定原告有权追溯专利权转让前已经发生的所有侵权行为。同年,原告了解到被告二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了同款产品,该产品由被告一生产并销售。对比分析,该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力要求的保护范围。因此,原告要求:判定被告一、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并要求被告一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现场,原告和被告先后展示提交证据,并就涉案产品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二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被告一的技术抗辩是否成立构成侵权等行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法官认定,关于被告提出的涉案专利权效力问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无效宣告决定书之前,仍应认定专利处于有效状态,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涉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告可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的变化,依法作出裁判。此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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