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飙车还发朋友圈炫耀

事发金州,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起跑线上响起了刺耳的马达轰鸣声,随着“3、2、1”的指令,两辆车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这一幕不是发生在赛车场上,也不是出现在电影中,而是发生在大连的几个路段。
        “飙车族”半夜上马路飙车
        11月11日晚上,来自大连新青年的网友报料称,有多名年轻人在金州一条隧道内以及一所高中附近飙车,有人还用手机拍了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根据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记者看到,多辆悬挂辽B牌照的车辆正在进行飙车,地点则是夜深人静的马路上,现场有专门的“发令员”,两辆车停在起跑线内,随着“3、2、1”的指令,两辆车直接冲了出去,路边还停放着一排疑似参与飙车的车辆,有人在车下围观拍照……
        另外一段视频显示,一人站在隧道内路中央,两辆车分列两侧,一声指令后,两车轮胎高速摩擦地面不断发出“尖叫”,呼啸着冲了出去。记者注意到,还有10多辆车停在隧道内,还有人下车随意走动。业内人士表示,隧道内停车的行为十分危险,因为隧道内视线较差,停车很容易被后方来车追尾,引发连环交通事故。
        网友表示,上述两个路段路况比较好,而且晚上车辆比较少,因此不时有各种车辆在这里飙车,发动机的巨大轰鸣声、尖锐的轮胎摩擦声让人不堪其扰,还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网友表示,参与飙车的大多是年轻人。
        目前,大连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飙车行为涉嫌危险驾驶,或面临刑事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有关部门对“飙车党”一直在努力打击,但飙车党在时间上跟执法人员“打游击”,大大增加了执法难度,导致飙车现象屡禁不止。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提醒,切勿为了追求驾车快感或是吸引眼球而盲目飙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如因飙车被查获,还有可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
        王金海律师表示,飙车涉嫌危险驾驶,刑法中规定的“追逐竞驶”,一般指行为人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在道路上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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