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晨报讯(许晓楠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来庆新)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大连市再度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六星加冕,是全国仅有的获此殊荣的两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之一。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测评项目多,覆盖范围广,评比标准高,考察方式严,综合体现一座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文明程度。据了解,在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共有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4个,直辖市城区16个,地级市64个,县级市和县47个。
        自2005年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大连市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深耕厚植,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一以贯之地抓创建、惠民生、促发展,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重要抓手,奋力开创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贯彻落实、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的新局面。
        大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为民、靠民、惠民”的创建工作宗旨,聚焦重点项目,抢抓工作机遇,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医疗卫生、商务服务等领域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相继出台了《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等一批配套制度措施,推动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公序良俗转化为社会法规准则和市民共识习惯。
        目前,全市现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47个,31个单位和个人进入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候选名单。除全市整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外,10个主要城区中(不含开放先导区),有3个全省文明城区标兵,甘井子区、沙河口区、中山区包揽新一届全省文明城区标兵测评前三名,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多点开花、全域推进的新格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发展进步、品质提升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牢固树立“创城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同心契力、常态推进,全域落实、全民参与,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全力谱写新时代文明大连建设新华章。
        
    ■新闻延伸
        辽宁四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记者从辽宁省文明办获悉,辽宁四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除了大连“六连冠”,其他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座城市分别是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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