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今起入户登记

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需在11月5日前完成短表填报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11月1日零时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10月31日,大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林出席仪式,宣布普查登记工作启动。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普查区域划分、人员选聘、综合试点、摸底等准备工作,将于11月1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届时,全市3.2万名普查员将逐户逐人开展普查登记。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分别填报普查短表、普查长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等四种普查表。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登记从11月1日开始,11月15日前结束。短表登记结束后,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长表登记从11月16日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特别提醒,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需在11月5日前完成短表填报。普查登记采用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方法和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集体户以一个住房单元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如果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在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登记期间,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将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登记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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