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开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饭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12月起,大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就要“动真格”了。《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市民扔垃圾必须在固定的时间段分类投放,在垃圾桶旁边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的社会督导员也将上岗。在规范“扔”垃圾环节的同时,《条例》从垃圾源头减量等方面着力,以立法推进大连人“绿色生活”,规定饭店、外卖都不得主动向食客提供一次性餐具,宾馆也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错过垃圾收集时间怎么办?
        小区将设置“误时”垃圾投放点
        大连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始进入倒计时。《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市民投放垃圾不能随心所欲,而是要按照固定的时间,在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分类投放。如果违规投放且情节严重,按照《条例》规定,最高可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近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程木炜介绍了《条例》的制定以及贯彻落实等相关情况。
        程木炜介绍,为了养成市民定时投放垃圾的习惯,各小区将结合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的垃圾收集时段。在这些时段之外,垃圾桶、垃圾箱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撤走或上锁。
        如果熬夜班睡过了头,或起早外出错过了垃圾收集时间该怎么办?程木炜介绍,《条例》在具体执行层面,也充分考虑到市民实际需求,每个小区除常规的垃圾收集点之外,还将设置误时(延时)投放点,在规定时间段内没有及时投放的居民可以在这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该举措在大连目前部分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已经执行,居民反响很好。
        大连版“你是什么垃圾”将启动
        两类社会督导员为市民培养新生活习惯
        大连社会督导员
        分为两类
        一类是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选拔有垃圾分类知识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从业者上岗,并给予适当的工资报酬。
        另一类是社会志愿者,包括环保志愿者、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志愿大学生社区干部等,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引导监督市民分类投放垃圾习惯的养成。
        因上海市出台垃圾分类政策而走红网络的“你是什么垃圾”一度成为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的玩笑梗。今年5月北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后,《人民日报》曾以《北京版“你是什么垃圾”来了!》为题,报道了垃圾分类志愿者、引导员的工作场景。
        大连版“你是什么垃圾”也即将发问。《条例》明确,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督导员制度。社会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有权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社会督导员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募志愿者、发动党员干部进社区等形式产生。
        程木炜介绍,市城市管理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方面,重点强化宣传引导,落实督导员制度,每个垃圾投放点安排一名督导员现场督导,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
        “社会督导员的任务是引导市民对生活垃圾想‘分’,会‘分’,让市民真心接受这种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程木炜说,从其他城市经验来看,社会督导员在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启动初期发挥着关键的主导作用。不过,随着百姓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习惯的养成,社会督导员也将逐渐退出人们的生活。以上海经验看,各小区中社会督导员的“存在周期”在22天左右,所以这部分工作者不需要大量培养。
        源头减量控制垃圾产生
        厂家“过度包装”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即将到来的“双十一”“双十二”是电商促销高峰期,与激增的快递量同时产生的是大量包装垃圾。《条例》对此类“包装污染”也提出了约束。
        《条例》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选择与内装产品相适应的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物源头减量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经营活动,应当优先采用可以重复使用、便于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使用,鼓励消费者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包装物。
        对于厂家“过度包装”的情况,《条例》制定了相应的罚则,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节俭消费”标识将在餐饮场所普及
        饭店、外卖将不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更多绿色的生活方式也逐渐走到大连市民身边。《条例》明确,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旅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条例》规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鼓励、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行的智能化水平。《条例》同时明确,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
        厨余垃圾如何处理?
        市内五区将建18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所占比例较大,它的处理是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重要环节。记者了解到,大连将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面,重点打通厨余垃圾收运链条,配齐厨余垃圾分类收运、驳运车辆,规范车辆标识,确保市民分类投放的垃圾能够得到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方面,加快推进焚烧发电二期、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同步开展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市内五区将建成18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特别提醒
        这两类特殊垃圾需要特别处理
        除了四类定时定点收集的生活垃圾之外,《条例》规定,以下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可以预约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经分类收集、运输并拆分再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
        (二)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叶、杂草等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由绿化养护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投放地点,不得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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