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初一男孩骑共享电单车摔伤昏迷

事发现场未找到男孩监护人,伤者目前尚未脱离危险


        10月25日上午10时,在旅顺黄河路老火车站附近,一名13岁骑共享电单车男孩从单车上摔下并受伤,男孩头部受伤,现场昏迷不醒并抽搐。
        据现场一目击者李女士称,骑共享电单车的男孩身高1.4米左右,行驶在机动车道,是自己摔伤的,青绿色的共享单车被扔在马路一旁,男孩面部戴着口罩,双眼紧闭昏迷不醒并且一直抽搐,一个路过的女士给受伤的孩子戴上一顶黑色的女帽遮挡脸部。“给我们吓毁了。”李女士拨打了急救电话后孩子被送医检查。据现场另一个目击人称,事发后现场并没有看到男孩的监护人,有人还大声喊道:“家长哪去了?”这位目击者呼吁小孩最好不要骑电单车更不要独自上路,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有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家长一定要尽好监督职责,积极引导,切勿让16周岁以下的儿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据了解,受伤男孩13岁,正在读初一,截至当日19时记者发稿前,受伤男孩先被送至旅顺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颅内出血,后又被转院到大连市儿童医院进行抢救,但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尚未脱离危险,后期或面临高昂住院费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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