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贩卖冰毒3.31克获刑一年九个月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被告人姜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多次非法通过中间人贩卖给他人冰毒。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姜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7月4日,姜某曾因吸食冰毒被行政罚款人民币500元。被告人姜某于2019年12月3日,在沙河口区通过郝某某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冰毒5包,净重约3克,通过郝某某以人民币800元的价格贩卖给柳某冰毒1包,净重0.31克。被告人姜某被民警抓获后,民警从其居住处搜缴白色晶体3包,净重3.34克。经大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白色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刑罚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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