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今年受灾特殊困难人员开展冬春救助


        晨报讯(记者刘佳)   我省将对今年遭受自然灾害群众中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开展冬春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干旱、洪涝、风雹、台风等19次自然灾害。灾种多、频次高、涉及范围广,特别是部分地区遭受疫情和灾情双重冲击,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压力较大。
        为做好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省应急厅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受灾群众中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加大救助力度。
        下一步,省应急厅将及时对中央下达的冬春救灾资金进行跟踪调度,并加强绩效评估,确保救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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