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靳东”上热搜

“伪装者”背后是链条完善的骗局


        顶着明星头像、会发问候视频,背后真是明星本人吗?江西一位年过六旬的女士黄月(化名)自称在抖音上结识了靳东,因为思念他瘦了十几斤,甚至在他的召唤下去长春找他,想要和他一起生活。显然,和黄月联系的靳东是假的。“中老年妇女追星”引发网络热议,有人指出,这样的事情只是冰山一角。打开短视频平台,“假靳东”颇为常见,有些假冒者甚至做起了直播带货,向粉丝兜售各类产品。
        10月13日,靳东工作室针对网络用户在短视频平台假冒靳东的名义、利用靳东的形象开设账号一事发布声明,表示“东弟弟”“靳东”等一系列账号均非本人,将依法追责。
        骗局揭秘
        “假靳东”层出不穷   专骗大龄女性
        看似是大龄女性的不理智追星,背后隐藏着链条完善、几成规模的骗局。
        记者发现,事情爆出后,在抖音平台搜索“靳东”已找不到相关账号。但仍有不少打擦边球的账号存在,比如“东东”“东弟弟”等。这一类账号数量不菲,且有一个共性,即顶着演员靳东的头像招摇撞骗。从账号发布的短视频来看,都是利用靳东的照片或视频进行再配音,有的还带有口音。短视频的像素不高,不少是技术拙劣的抠图,但被迷惑的大龄女性不在少数。
        在短视频平台上,“假靳东”们的粉丝数从几千到数万不等,每个短视频几乎都遵循一套相似的话术。“假靳东”通常会自称“小东”或“弟弟”,配音内容以“我的亲姐姐”或“姐姐,我想你了”作为开场白,不仅会自诉“工作太忙”,而且还直白表示对姐姐们的亲近。这类短视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大龄女性用户的心理,诱导她们“点亮爱心与加号”“与弟弟合拍”,从而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
        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精心炮制的骗局。山寨的“假靳东”账号,还会时不时回复“姐姐”们,发一些似是而非的问候语,拉近与欺骗对象的距离。实际上,“假靳东”的骗术并不高明。无论是拙劣的抠图、完全对应不上的口型,还是变来变去的口音,都很容易被熟知网络世界规则的年轻人所识破。但对不太熟悉光怪陆离的网络环境的大龄女性而言,嘘寒问暖的“假靳东”足以让人中招。在众多“假靳东”的账号下,不少女性真情实感地回应“弟弟”,表达喜爱之情,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
        目的直指带货   “假马云”也大量存在
        当粉丝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假靳东”们来到了骗局的最后一环——直播带货。13日下午,记者发现,短视频平台上,“东东哥”“情定今世”等多个“假靳东”账号同时开播。“弟弟今天没拍戏,开直播跟姐姐聊天”“找了几款代言的茶,出厂价送给姐姐”,在抖音某直播间,一个顶着靳东头像的声音正在直播,推荐一款菊花决明子茶。点开链接可见,这款茶叶上打着“东弟推荐”,售价从49.9元到249.5元不等。
        播主不断提醒,这是“从厂商拿来的最低价,一定要抓住机会”,并对观看用户嘘寒问暖,“姐姐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您这辈子吃太多苦……”当然,最终目的是诱导其购买这款产品,“不能陪在姐姐身边,下次合拍的时候,一定记得拿出来买的东西”。
        其实,只要听几分钟就会发现,直播中“靳东”的声音为机器录制,几段相似语句随机播放,反复强调产品内容、购买方式,其中不乏一些机械互动,比如“姐姐我已经看到你帮我分享了直播间”等,这些都是直播常见的套路。然而,就是这样假得不能再假的直播,仍有不少人愿意为之埋单。通常,这类直播间并无真人画面,“假靳东”还会用“弟弟先去拍戏了”“每天工作很忙”等理由完善人设。从带货物品看,主要是面向中老年女性群体的包类、服装类、养生茶饮类等,价格区间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相似的套路也被复制到“假马云”身上。在抖音平台,“假马云”通常集中在创业、项目帮扶、励志话术等内容。某个以“马老师”为账号名的直播间,带货内容则指向口才、情商类的书籍。
        律师解读
        “假靳东”存在民事侵权行为
        13日上午,靳东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靳东截至目前从未在任何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平台中头像为靳东照片的一系列账号均非本人账号。工作室表示,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后续事宜,目前取证完毕,将通过法律途径追求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红颖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明星和普通人一样有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她认为,同时使用明星头像和名字,使他人误以为是明星本人的行为,属于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假靳东”事件中,一些冒充者以靳东的名义博取流量和关注,存在民事侵权行为。也有人冒充明星或其亲属、朋友,并以此来直播带货,诱导粉丝购买食品、化妆品等,假冒明星本人或明星亲友身份等进行盈利达到一定数额,则具备诈骗性质,涉嫌触犯《刑法》,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明泉认为,除肖像权外,“假靳东”事件还涉嫌侵犯姓名权、名誉权,以及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他曾接触过一个与“凤凰传奇”有关的案件,侵权者在一家美容机构开业时以“凤凰传奇”的名义进行表演和宣传,并现场模仿凤凰传奇演出,最终被判定不正当竞争。
        
    ■思考
        “靳东老年粉”,该被同情而不是嘲笑
        60岁的女士在抖音上迷恋靳东   (系他人冒充),为了追星,她和老公分房睡,离家出走,不要儿子,要给“靳东”转账,连头发都白了……这是个在情感类节目播出的故事,不过稍微编辑下,就可以变成一个法治节目:这明显是个骗局。不法分子冒充靳东,利用中老年人对互联网的陌生,进行情感勒索与经济诈骗。果然,靳东工作室也发了声明,称自己从未在任何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假冒者。
        在不少年轻人看来,诈骗的手法过于低级,毫无技巧可言,“靳东”居然向这位女士“全网告白”,而她却深信不疑、为之疯狂,简直不可思议,种种离奇荒诞的情节宛如段子。故而这个故事也成了热点,网民纷纷围观,一时间十分热闹。
        其实,这位女士很值得同情的,本质上她是一位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她对互联网的复杂与虚假几乎毫无戒备,很多几乎不需要科普的互联网骗局套路,她却一无所知。从这位女士的经历看,抽离了年龄因素,其实也颇像一个   “娜拉出走”的故事。大概也是她厌恶了繁琐的家庭生活,试图追随内心感受而去。她依然相信美好与童话,“60岁”“大妈”这些标签,并不应该给这样的纯朴抹上“喜剧”色彩。
        所以,这种猎奇性的围观,本身是带有某种歧视,甚至有些“残忍”的。事实上,类似疯狂追星的故事,在年轻人群体中并不少见。尽管舆论同样屡加挞伐,但至少从认知习惯上,人们对不同年龄“行为规范”有了一整套预设,已经把这种非理智的情感冲动与年轻进行了勾连。“60岁”,显然在很多人看来,应该搭配“天伦之乐”“含饴弄孙”之类的画面。中老年人的情感需要,已经不是我们认识这一群体的主要角度了。故而,当他们表现出强烈的情感需求时,往往遭遇的是旁观者不理解甚至不屑理解的目光。
        中老年人,如今在互联网上,其实相当程度变成了段子的重要来源。比如沈阳劳动公园日前在短视频平台上也变成了网红基地,各路大爷大妈斗舞的画面在网络热传,他们“把心跳乱、把家跳散”的传奇在添油加醋的传播。他们成了被观察的对象,他们的行为举止的逻辑,内心世界的演化,在互联网上总是以第三人称的形式被叙述。这种叙述本身,没有多少同理心,更多的仍是猎奇与调笑。
        所以,类似“靳东老年粉”的故事,不能只当个段子看。事实上,这关系到中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是不是在互联网舆论中占据充足的“合法性”,能不能被广大网民真心实意的认可。类似事件,舆论聚焦的重点应是诈骗分子的无良,而不能是怪罪中老年人   “异想天开”“幻想型认知障碍”。无论什么年龄,当然有权利“幻想”,有权利“追梦”,他们的情感需求,不应被年龄压缩,以至于退到   “隐秘的角落”。
        同时,重视他们的情感需求,在进行互联网防骗知识的普及时,才能更有针对性。之前的一些防诈骗宣传里,有多少是立足于中老年人可能“为爱付出一切”的呢?他们的情感需求,不用回避也不该回避。人生的色彩,不该分年龄。 图文综合上观新闻、观察者网、澎湃新闻
        !先通过冒充   “靳东”用甜言蜜语哄骗那些不熟悉互联网的女性,再诱导她们下单购物消费。一旦有人寻求见面,或者被他人识破时,再将账号注销,重新开始新一轮的哄骗。这种套路已然系统化、产业化。受害者们的真情实感,就这么被轻易地收割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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