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基础养老金标准全省最高

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2960元,也位列全省第一


        9月19日,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徐旭东在《8890营商便民热线》节目中,就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话题与市民进行了互动交流。据介绍,我市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三项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涵盖全市近500万法定人群,基本做到全覆盖。大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每月218元,位列全省第一。
现状:共有三项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职参保202.56万人(含66万灵活就业人员),离休、退休(职)107.57万人。同时,我市已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人均养老金标准达到2960元,位列全省第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经历了“试点”和“改革定型”两个阶段。试点阶段主要分:1993年1月,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1995年1月,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2004年7月,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纳入。试点阶段,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5年2月,国家颁布条例,自2014年10月起,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了过去大家长期关注的双轨制问题。制度实施后,实行10年过渡期,到2024年10月,企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一致。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在职参保14.88万人,退休(职)人员11.68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主要解决的是我市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中没有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或没有能力参加的,尤其一些人员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我市居民,目的就是保障居民老有所养。目前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28.73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60.15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每月218元,位列全省第一。
利好:社会保险费减免为企业减负62.35亿元
        今年,大连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2020年2月到年底。另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为2020年2月到6月。
        截至8月末,已经有超过8.5万户企业享受到了减免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62.35亿元。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除了减免之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年7月至12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继续以2019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下限2881元/月作为下限。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热点问答
        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以往年度养老保险费
        问: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答:和往年一样,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倾斜调整增加了新的规定,即已按2020年度调待政策规定进行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举个例子,一名退休人员如果按照今年的政策规定调整养老金后,养老金为2452.83元,缴费年限为18年,那么每月再增加3元。
        同时,按照今年我省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的规定,自2020年起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无余额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问:职工目前在大连市参保缴费,曾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入大连?如何办理?
        答: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1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3号),参加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将其按时转移至参保人员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流动的,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符合转入条件的,职工本人提供原参保地信息或持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身份证原件、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问: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包括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员可以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补缴年限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利息、滞纳金。
        问:灵活就业人员能补缴以往年度养老保险费吗?
        答:自2019年7月开始,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开始使用全省统一标准作为缴费基数,远远低于我市标准,极大缓解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由于国家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以往年度养老保险费,在这里提醒大家,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尽量不要停缴,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应该继续延续缴费。养老保险还是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按照现在人的寿命推算,多缴长缴绝大部分人最终都是受益的。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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